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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公交公司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交通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6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1762


为严格落实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区内公交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皖疫控办【2020】88号文《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包车运输的紧急通知》和合疫防指办【2020】46号文《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包车运输的紧急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区公交公司自即日起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错峰返程、复工复产临时通勤需求专线预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区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二、线路开行条件:

1、服务范围:负责接送由用人单位在合肥汽车站、火车站等集中点组织的返程员工;负责接送由用人单位组织的由合肥某居住地往返企业员工上下班交通。(合肥市区范围外员工包车接送参照附件:经开区企业员工返岗包车工作方案)

2、服务期限: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以及共交通运营恢复情况实时进行调整。

3、预约人数要求:一次出行不低于20人。

4、预约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应具备防疫期间复工复产条件,并提供乘客实名登记表(包括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身体状况等信息)。

5、须以区内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名义预约,不接受个人预约。

三、收费标准:

1、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或在公交线路恢复运营之前,免费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提供交通服务。

2、我司公交线路恢复运营后,若已预约的区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仍需我司提供交通服务,可与我司签订通勤班车服务协议,由我司提供短租或长租服务,我司将根据具体服务内容收取交通服务费。

四、乘坐要求:

1、乘客必须身体健康,体温正常。

2、乘车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对未佩戴口罩乘车者,公交驾驶员或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上车。对不听劝阻的乘客,我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依法处理。

3、预约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需配备专人随车做好人员防护和乘客上车前体温测量工作,体温37.3以上不得乘车。我司对接送车辆进行定期消毒。

4、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接收预约站点外上下客,不接收预约名单以外的乘客乘车。

五、预约方式:

1、区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可致电区公交公司运营部。联系人:张世发;联系电话:0551-63679958、13856910905。

2、区公交公司根据预约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定制出行需求,结合公司运力储备和申请单位疫情防控条件等,对预约定制车辆出行需求进行匹配评估,并于1个工作日内反馈至申请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经报备区人事劳动局后,我司将根据需求于指定日期开通对应的交通服务线路或班次。

 

附:经开区企业员工返岗包车工作方案。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6日


经开区企业员工返岗包车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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